每年7月——8月
10-50個工作日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在海淀區辦理工商及稅務注冊、登記,并就其經營所得在海淀區納稅的企業或行政事業單位。
具體要求如下: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滿足以下條件: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行政事業單位及社團組織除外);項目單位須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和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狀況良好。
(二)同一法人單位(申報主體)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如有兩個及兩個以上項目單位聯合申報,須確定承擔主要法律關系義務、且投資比例占50%及以上的項目單位作為項目申報主體,合作單位應出具同意其作為申報主體的證明。
主要采取項目補貼和獎勵的支持方式。
(一)、項目補貼
項目補貼主要面向即將或正在實施、尚未完成的公益性文化項目,以及申報市級或國家級文化項目的前期培育輔導等。支持額度根據項目投入、產生效益、重要性等因素綜合研究確定,社會單位項目一般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30%,區屬部門項目根據具體情況研究確定。
(二)、項目獎勵
獎勵主要面向已經實施完成且取得良好社會或經濟效益的公益性文化項目。支持額度根據項目規模、產生效益、影響力與美譽度等因素綜合研究確定。單個項目獎勵一般不超過200萬元。
(一)《海淀區文化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
(二)申報書內規定的附件材料;
(三)其他需補充說明的材料。
1、 簽訂協議
2、 支付款項
3、 完成項目、支付尾款
專項資金以提升地區文化軟實力為目標,主要用于盤活區域文化資源,繁榮文化生產和消費,扶持公益文化事業做大做強。具體支持方向及內容如下:
(一)公益文化設施類。駐區單位的各類文化設施開展的社會無償或優惠開放類項目;社會資本投資的美術館、紀念館、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等公益文化設施的建設運營類項目;區屬文化設施的建設運營項目。
(二)公益文化服務類。駐區文化單位為轄區居民提供文化產品和服務項目;區屬單位開展的創新性文化服務項目。
(三)文化活動類。在海淀區域內舉辦或有利于海淀“走出去”的具有較高社會效益的演出、推介、展覽、交流、比賽等活動。
(四)文藝創作類。反映海淀和中關村題材的電影、電視、小說、歌曲、舞蹈、戲劇、宣傳片等多種藝術形式的創作、制作項目。
(五)文化研究類。對海淀文化的歷史積淀、本質內涵、發展戰略、應用對策等內容進行挖掘和研究的項目。
(六)文化平臺類。文化產品、文化服務的展示交易等公共平臺項目。
(七)其他類。支持其他有助于海淀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項目。
掃一掃咨詢
知企網微信官方客服
客服熱線:400-885-0909
24小時在線咨詢
*我們將對您的號碼嚴格保密,請放心使用
服務評價
好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