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申請人直接辦理商標注冊申請的,該商標核準注冊后,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直接寄發商標注冊申請人,不再寄發《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
核準注冊的商標。
申請人2017年1月1日起直接辦理商標注冊申請的,商標局向商標注冊申請人直接寄發《商標注冊證》。若《商標注冊證》被郵局退回,商標局將在《商標公告》中刊發《商標注冊證》送達公告,商標注冊申請人可憑送達公告,攜帶下列材料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
(一)注冊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商標注冊證》送達公告打印頁,標明商標注冊號及商標注冊證送達公告期號;
2.注冊人蓋章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復印件;
3.注冊人出具的介紹信或委托書;
4.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5.注冊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6.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出具的核準商標轉讓證明。
(二)注冊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交以下材料:
1.《商標注冊證》送達公告打印頁,標明商標注冊號及商標注冊證送達公告期號;
2.注冊人自己領取的,須提交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委托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經注冊人簽字確認的身份證復印件、委 托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3.注冊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
4.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出具的核準商標轉讓證明。
1、資料準備階段;
2、申請;
3、審查;
4、刊登遺失聲明;
5、領取新的商標注冊證。
5個工作日左右。
關于領取商標注冊證的收費說明:
1、知企網的報價為知企網收取的咨詢服務費報價,不包含其他任何費用。
2、領取商標注冊證無需繳納官費。
特別說明: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在期滿后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出續展,但須繳納續展注冊延遲費。寬展期滿后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
商標注冊證的領取方式?
直接辦理的,當事人須到商標注冊大廳領取商標注冊證。
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發給代理機構,當事人到代理機構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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